山东自考的科目较多,要背诵的知识点也很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马克思原理》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世界联系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原理及意义,常考,以论述题出现。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其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就是事物内部两方面之间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这两重关系决定了矛盾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是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或相互包含。其二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具有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首先,在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条件性。矛盾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论在任何条件下矛盾双方都会有斗争)。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的关系,要求我们在分析和处理矛盾时,必须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共存,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学习西方的先进成果,否则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要警惕资本主义的干扰和挑战,否则社会主义制度就无法坚持。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对立统一关系问题,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常以简答题出现。
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事物的内部矛盾。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第二,矛盾双方互相从对方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第三,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推动着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第二,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促成矛盾的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都有重要作用,但都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只有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
(2)内因、外因及其关系
非常重要,常以论述题出现。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同时,事物的外部条件对事物的发展也有重要影响作用。因此必须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内因、外因及其关系。
内因就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在一定情况下,外因对事物的发展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及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理论基础。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非常重要,常以论述题出现。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简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矛盾观点(承认矛盾,正确分析矛盾,并采取恰当的方法去解决矛盾;要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坚持”两点论“,全面地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一点论“,防止片面地看问题)。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各不相同,都有其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形式: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其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其三,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如果割裂了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联系,就会导致”白马非马“的诡辩命题。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共性只是包括了同类个别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的东西,而没有包括个别事物的全部内容和特点。一般比个别更普遍、更深刻,个别比一般更丰富、更具体。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4、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另一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非常重要,常以论述题出现。
(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这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首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的原理,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主要矛盾和阶级斗争)我们在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意解决好其他社会矛盾,坚持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双方的力量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另一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基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这种关系,我们在分析问题时,特别是分析形势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注意主流和支流的互相转化。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既要抓住主流、坚定信心,又不忽略支流,都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具体表现。
(二)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特定的质就是特定事物的存在本身。事物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属性是质的外在表现。属性是一事物和他事物发生联系时表现出来的质。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事物的量是多方面的。量的规定性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是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这种质和量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充分体现在”度“中。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统一。度的两端都存在着极限或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就是一定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和最低界限。
掌握事物的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限度,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在实践上,防止”过“或”不及“。”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过犹不及“等等,都是要求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
2、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一方面,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另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都是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的过程。
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割裂二者的统一,就会导致激变论或庸俗进化论。激变论在社会政治上表现为冒险主义,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社会政治上表现为改良主义。
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把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同有步骤、分阶段地踏实苦干、稳步前进的精神结合起来,反对急躁冒进、急于求成。否则会欲速则不达,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
非常重要,常以论述题出现。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1、辩证的否定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方面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体。
肯定和否定是事物内部两个相反的方面,它们又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另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革命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是:
第一,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通过事物内部矛盾而进行的对自身的否定。
第二,辩证的否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其二,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第三,作为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之统一的辩证否定是扬弃。
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分析的态度。于中国传统文化。于外国文化,要采取有分析、有选择。
2、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的否定,由肯定阶段到否定阶段,再到否定之否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如果割裂了二者的统一,会导致循环论和直线论的错误。
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坚持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对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坚信社会主义的前途是光明的,其次,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麦粒(肯定)=>植株(否定)=>麦粒(否定之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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