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Krashen的理论主要是建立在区分”习得“与”学习“之上。Krashen认为:习得是无意识的过程,如同第一语言掌握的过程。当习得发生时,习得者不一定总能意识到这个过程,他/她也不一定能意识到这个过程的结果。他同时认为,学习是掌握有意识的知识,是”知道这种语言“(know about the language)。需要澄清的是,Krashen并没有认为课堂教学只是学习,而没有习得。由此可见,Krashen自己的主张是”习得“加”学习“。在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Krashen认为,仅靠学习不能使得学习者达到实际使用语言的能力。所以在他看来,只有”习得“,而不存在”学得“。换句话说,按照他的观点,仅靠知识的传授和记忆,而没有听与读的语言实践过程,人们无法达到运用语言的程度。因为按照他的观点,仅依靠”学“,是学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