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试报名和调剂免试管理模块中的免试功能提交免试申请,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完整的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县(区)考试办公室。成绩必须复印原毕业学校的,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试办公室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试手续证明》交给考生,然后统一考生材料报市考试办。
3、市考试办公室核对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试办公室退回考生;打印《免试表》,复印件报送省考试办公室。
4、考试经省考试厅批准后,考生将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免试课程与以前成绩的课程之间存在课程替代关系的,不需要申请免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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