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劳动行政部门考试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免考农村自学试验区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试。
三、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
4考生可报考免试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笔试“和”实践考核“课程,考试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只能报考免试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实践考核“课程。
5获得”西班牙语外语水平测试(Dele测试)“***证书的人可以免修”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代码:00840)、第二外语(英语)(课程代码:00845)、第二外语(日语)(b)课程代码:(08473)的任何课程,法语(第二外语考试)(第二语言课程:084)。取得BEC初级以上证书者,免修商务英语自学考试课程(课程代码:00796)。
6取得大学英语***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免考大学本科各专业的英语(1)(课程代码:00012)、英语(2)(课程代码:00015)和综合英语(1)(课程代码:00794)的考试。
7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学生,可免修本校各专业及本科各专业的英语(1)(课程代码:00012)、英语(2)(课程代码:00015)、综合英语(1)(课程代码:00794)和综合英语(2)(课程代码:00795)。
8获得NCRE 1级以上(含1级)证书的,可免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和2008年及以后取得的自学考试证书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同。如果NCRE证书的名称相同,系统将自动合并。2008年以前取得证书的,可以通过系统查看是否取得成绩,无需申请豁免。
9取得NCRE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证书者,免修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2316)和计算机考试(课程代码:02317)。
10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计算机实践)证书的学生可免修***语言编程(I)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0342)和实践考试(课程代码:00343)。
11获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笔试和计算机实践)证书者,免修《微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04732)和《微机原理与应用》课程(课程代码:02277)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12.)取得PETS-2及以上笔试成绩或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修英语(一)课程(课程代码:00012);
13取得pets-3以上笔试成绩或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修英语(2)课程(课程代码:00015);
14取得PETS-4及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免修综合英语(2)课程(课程代码:00795);
15如果你是各类高校的学生,可以免试相同学分和课程名称的自学考试。研究生、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免修已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16报考同一学级第二专业的毕业生,免考自学考试专业(科)或报考自学考试本科(科)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同一课程(或同一科目)可免试(或同一科目)。其中,报考同类专业的非自学考试毕业生,不到一半的课程免试。
17报考高等教育***年的,可以报考本科(科)专业(即从专科升本科)自学考试,免修同名、同代码、同学分的课程。
18有些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试课程。专科以上毕业生可报考本科(科)或专科(科)专业自学考试。也可免修本专科或专科(科)原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济与管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与管理)“或”高等数学“(中文专业的学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基础(2)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试;英语专业(2)可免考。
20如果你通过了PETS-2或以上的笔试,你可以免修英语(1)。相关专业课程的免修按各专业考试计划执行。
21日,***次模拟考试(含B及以上)和国家NIT计算机操作基地(WINDOSW95)模块及任何其他模块(两个模块)均可免修非专业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2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或国家科技部”信息技术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模块证书的,非计算机专业免修”计算机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课程。
23取得国家科技部”win 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 97)“两个模块证书者,免修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大专)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报名调剂免试管理模块中的免试功能提交免试申请,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完整的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县(区)考试办公室。成绩必须复印原毕业学校的,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试办公室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试手续证明》交给考生,然后统一考生材料报市考试办。
3市考试办公室核对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试办公室退回考生;打印《免试表》,复印件报送省考试办公室。
4考试经省考试厅批准后,考生将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免试课程与以前成绩的课程之间存在课程替代关系的,不需要申请免试手续。
1原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当年(上一学年)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或人事档案中的学籍证复印件,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章)。
4学生证应包括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学生身份证有变更记录的,应在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红章),经办人签字。
5自考毕业生只需在《研究生报名表》中提供成绩栏复印件。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