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学位?授予学位的条件和条件是什么?什么也没听到?没问题!今天,我将告诉你申请和授予自学学位的条件是什么。
1通过学习和通过考试大纲规定的政治理论课,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初步具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理解问题的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全部本科课程的资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了论文答辩,经审查同意毕业。表明考生已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达到其专业主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考官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北京有8个专业要求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才能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考官。)
1符合学士学位批准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应在颁发毕业证书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两份,交一份最近2寸免冠照片。
2由市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申请人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评价表、毕业论文原件和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并于3月底上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对各市区申请初审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初试合格者将于每年4月向授权考官推荐考生的档案材料和学位表。
4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考官学术委员会根据要求对申请人逐一进行评审。如果他们通过考试,他们将被授予学士学位。考试不及格者,不授予学位。
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受到学校、单位行政处分的;
2在考试期间,对违纪、弄虚作假的,给予处分;
3未取得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证书的。
1外国语学位考试的考生应向考官登记。
2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向考试学校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凭学士***书和外语考试证书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报考表由工作单位或相关学校审核后,交由报考学校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审核,并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位,应当向考试机构学位管理部门缴纳考试费、评估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应向考官支付一笔课程注册费。
4考官学位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并抄送省自考办备查。
原则上,未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补课。详情请咨询当地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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