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免修已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02申请同一学术水平的第二专业豁免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业(科)或自学考试本科(科)专业时,可免修与已学且考试合格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或更低)的课程。
03高一专业免修
报考本科(科)专业自学考试(即由专科升本科)的高校毕业生,可免去专科、本科同一课程的课程名称、代码和学分。
报考本科(科)或专科(科)专业自学考试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修原专业基础知识课程。例如:
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课程;
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修公共英语课程;
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基础“等非计算机专业的课程;
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试大学语文、应用文等语文课程考试。
获得pets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修英语(2)课程;取得CET-2及以上证书者,可免修英语(1)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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