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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2022年下半年南宁师范大学自考生申报学士学位通知

时间:2022-11-09 10:30:21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助学单位:

  我校自考生2022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请各助学单位通知符合《南宁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考生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要求填写《学位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助学单位于11月4日前将考生申请材料及《学位简况表(用电子 表格)》(附件2)上缴社考部邓老师、叶老师处。

  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学位申报时间:

  考生学位申报时间大约是:每年4月、10月初至中旬,4月、10月底前各院系将申报材料报到社考部。

  二、学位授予时限:

  学位授予时限: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后二年内可申请学位。

  三、学位授予条件:

  学生要获得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

  (2)通过学位外语(英语、日语)考试,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必须通过维普论文查重系统查重,合格者(重复率≤30%)才能申请学士学位。

  四、申请学位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衔接学校(或二级学院)审核后退回考生);

  2、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由衔接学校(或二级学院)审核后退回考生);

  3、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在我院报考学位外语的考生仅需在学位申请表上填写考试时间、成绩。不在本校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需要在学位申请表上填写学位外语通过的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点和成绩并附成绩证明原件一份)

  4、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2019年下半年及以后毕业者无需提供);

  5、毕业论文电子版、毕业论文查重通过的纸质检测报告一份;

  6、相片规格要求见下表(相片须同底)。

2022年下半年南宁师范大学自考生申报学士学位通知

  五、申请流程

  1.请符合上述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见上)持《南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见上)到原助学单位申报。

  2.各助学单位收集齐考生申报材料后先进行初审,然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整理、汇总,填写《学位简况表》。于每年4月、10月底前将考生申报材料及《学位简况表》交继续教育学院社考部邓爱生老师处。

  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社考部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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