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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定向烟台)档案成绩认定公告

时间:2023-05-29 11:05:31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教发〔2020〕19 号)等规定,现将2023届省公费师范生档案成绩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2019 年与烟台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3 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包括通过“硕师计划”已与烟台市教育局签约的省公费师范生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因读研、与高校解约等拟不参加本次档案成绩认定和竞岗选聘的,只需填报《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激励加分情况表》基本信息,并在空白处注明不参加原因。二、提交材料

  (一)年度考察。毕业生须按照《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年度考察情况表》(见附件 1)要求填报的内容,如实填写本人 2020-2021、2021-2022、2022-2023 三个学年的实际情况,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二)教育实习。毕业生须按照《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情况表》(见附件 2)要求填报的内容,如实填写,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

  (三)激励加分。毕业生须认真、如实填写《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激励加分情况表》(见附件3),并在空白处手写

  “本人承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并手写签名。获得的奖励奖项应在2020-2021、2021-2022、2022-2023 学年范围内。同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

  (1)奖学金证明(按学期发放奖学金的院校,按本项目分值的 50%计分);

  (2)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3)各类证书考试证明。包括双学位、大学英语(专业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测试以及其他证书考试。(本项目不限取得时间,同一项目只认定最高等次,不重复计分)

  (4)综合表彰表扬证明。包括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

  (5)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明;

  (6)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担任班级或学生会干部一年(不满一年的不加分)及以上,包括班级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校级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二级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学生干部加分可按学年重任加分、累计加分。

  (7)其他申报的加分情况证明材料。毕业生将《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年度考察情况表》《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情况表》《烟台市省公费师范生激励加分情况表》(word 版和手写签名PDF 扫描版)、佐证材料(按顺序扫描成 PDF 格式)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 yt2118568@126.com 邮箱。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24 日至 6 月 15 日 17 时。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省公费师范生提交的档案分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省公费师范生咨询、投诉。对省公费师范生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予以档案分扣10 分处理。发生两次弄虚作假情况,解除聘用协议。

  咨询电话:0535-2118568,联系人:梁老师。

  烟台市教育局

  2023 年5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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