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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解读15问

时间:2023-04-17 15:04:0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3月21日,淄博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淄博市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帮助申请人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规定,淄博市教育局梳理认定相关热点问题,以问答形式将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1.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有几个批次?

  答:今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三批次进行,报名时间分别安排在2023年3月22日至4月4日;2023年6月15日至6月26日;2023年9月12日至9月22日进行。申请人可提前登陆淄博市教育局官网或淄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批次认定公告。

  2.如何报名参加2023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

  答: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8:00至4月4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3.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范围?

  答:第一批次认定受理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3年6月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第二批次的认定。第二批次公告于6月上旬在淄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4.在淄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尚未毕业,能否参加认定?

  答:在淄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可填写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参加第一批次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

  5.申请人在外地参加笔试、面试,可以在淄博参加认定吗?

  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淄博市的申请人可参加认定,具体条件见《淄博市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6.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7.申请人网报时怎么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答: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体局为认定机构及确认点(张店区、淄博高新区、淄博经开区认定的考生,先选择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后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县相关部门作为确认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淄博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后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县教体局作为确认点。

  如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居住证在高新区,网报时选择张店区教体局为认定机构,再选择高新区教体局为确认点。

  如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居住证在临淄区,网报时选择临淄区教体局为认定机构,再选择临淄区教体局为确认点。

  如3: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户口在淄川区,网报时选择淄博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再选择淄川区教体局为确认点。

  8.报名系统中“考试形式”如何选择?

  答: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9.网上报名时,学历证书验证不通过,怎么办?

  答: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10.普通话证书丢了,可以参加认定吗?

  答:申请人需登陆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普通话证书编号,网上报名时输入编号验证比对即可。验证不通过的,又无法提供普通话纸质版证书的申请人则不能参加认定。

  11.语文学科的普通话等级是什么?

  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认定同其他学科一样都是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12.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是否进行现场确认?

  为简化认定流程,淄博市不再采取现场确认的认定方式,请申请人按时登入各区县认定机构信息提交系统(见附件1),完善个人信息。加入各区县认定机构QQ工作群(使用真实姓名),及时接收认定信息。

  13.申请人可以自己随便找一家医院做体检吗?

  答:不可以。申请人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各区县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将于4月5日前通过各区县认定机构QQ工作群公布。

  14.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申请人什么时候拿到证书和申请表?

  答:4月30日起,我市各认定机构通过邮政EMS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寄给认定通过的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时请规范、准确填写邮寄地址,避免证书发放出现偏差。

  15. 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年申请两个证书吗?

  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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