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领导体制
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
2、主要表现
(1)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委员均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
(2)宪法规定由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而不是规定中央军委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承担集体责任;
(3)有关的重大问题虽然要经委员会集体讨论,但是中央军委主席有决定权,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必须接受主席的领导;
(4)中央军委发布的军令和其他命令须由主席签署方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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