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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时间:2022-07-21 16:48:03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1年3月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所认定的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

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8513。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26日



准考证号

级别、种类

违规行为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3301052113000824

三级、笔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3302512111000528

一级、笔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3302072111201830

一级、笔试

携带具有发射或接收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3303042111000711

一级、笔试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3303012112310104

二级、口试

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五第、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3303012112110106

二级、口试

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五第、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3303062111311413

一级、口试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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