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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山东聊城公务员选聘:临清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

时间:2022-05-09 16:28:2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山东自考网为你带来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最新消息,山东聊城公务员选聘:临清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更多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可查看栏目:自考就业。以下是详情:

  为解决“揭榜挂帅”信访积案清零、重复信访治理工作中人员不足问题,树立因事用人、因岗择人导向。经市委同意,决定从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补充到临清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

  一、公开选聘范围及人数

  在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人员除外)选聘5名工作人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人员。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作风务实,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语言文字、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及以上信访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报名程序【点击查看详情】

  (六)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岗位计划空缺递补一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试用六个月。试用期间,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本次选聘所有信息均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清和谐信访”公众号公开发布。

  3.公开选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就是山东自考网为你们带来的“山东聊城公务员选聘:临清市信访事项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的全部内容。另外想了解其他山东山东聊城公务员考试讯息,可以多多关注我们山东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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