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工作日程
(一)6月1日-6月10日(工作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并对考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初审,期间同时受理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
(二)6月12日-6月21日,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集中复审,整理归档毕业申请材料。
(三)6月下旬,完成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打印及验印工作。
(四)7月中下旬,完成毕业证书注册工作。
三、毕业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需在毕业申请前下载《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完成个人思想品德鉴定。
(二)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初审受理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规格:背景色为白色,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相片清晰、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以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县级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在所属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特别强调,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本次将不予办证。
(三)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所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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